搭讪辣妹上床一摸她「跨下一包」男傻眼还遭抢
西门町搭讪辣妹上床,一摸她「跨下一包」男傻眼还遭抢。(中时资料库)
一名董姓男子去年2 月戴女用假发,穿着女性服装坐在台北市西门町路旁时,遇到一名罗姓男子经过,还大胆上前对他搭讪,并提议一同前往旅社饮酒聊天,但2 人于该房间内床上饮酒、聊天后,罗男原本想要进一步嘿咻,未料手网董男跨下一摸,竟摸到「裤底一大包」,顿时拒绝给钱,董男抓起3800元拔腿落跑,经罗男报警,将戴假发、男扮女装的董姓男子逮捕,新北地方法院依抢夺罪判刑10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罗男与一名董姓「女子」进到旅馆后,因为尿急且想顺便洗澡,就把裤子脱掉放在床上,但裤子里面有钱,又担心遭窃,所以上完厕所后就出来检查裤子,立刻就发现裤子里的3,800元不见,当场就转头就询问「董女」,且告诉被对方「叫警察以后你也走不掉」,该名「董女」才从床缝把钱拿出来放桌上。
随后两人就在床上继续喝酒、抚摸,未料罗男竟然摸到董女「跨下一大包」,还发现有男性性器官,当下就觉得受骗,也不愿付钱,当下现出原形的董男立刻翻脸,突然从桌上把钱拿走,并推倒罗男跑出房间。
但是董男辩称,是罗男要和他上床,但是自己被罗男弄痛,他才说要走了,但是罗男不让他离开,还把他压在床上,他只好把罗男推开,把放置于桌面上之3,800 元拿走并跑出门,当时他急着要走,跑出门后才发现没穿衣服,所以就折返回房间,拿走衣服穿上并离开旅馆。
法官审理后审酌董男正值青年,却不思以正途获取财物,竟趁告诉人不及防备之际,恣意抢夺他人之财物,并未尊重他人财产权之观念,影响社会治安,依抢夺罪判刑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