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前乡代捐10组LED求连任 二审获判缓刑理由曝光

屏东县南州乡前乡民代表林姓男子为求连任,捐助当地社区安装10组LED灯具,二审改判1年2月、并科罚金110万元、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可上诉。(中时资料照)

屏东县南州乡第22届前乡民代表林姓男子为求连任,捐助当地社区安装10组LED灯具,事后借机宣传、要求选民用选票支持他。但林立事后落选还遭检举,一审判他1年1月、并科罚金110万元。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29日宣判,考量林立过去常替该社区质询、争取福利,改判1年2月、并科罚金110万元、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可上诉。

林立为竞选连任南州乡第4选区乡民代表,与该选区「江山美景社区」居民林姓男子共谋,于2022年8月起假借捐助名义行贿。林男先出资购买材料制作10支灯柱,林立则提供LED灯具、接地棒及电线。两人将这些设备安装在社区道路两侧及中庭,并进行电箱迁移、电线铺设等工程,于同年10月23日完工。

期间,林文清在社区LINE群组发布讯息,暗示住户在选举中支持林立。林立在该届选举中终究落选,同时也遭人检举有行贿之嫌。

一审认为,由于社区当时并无管理委员会,林立提供的财物和服务并未经全体住户或其授权代表同意接受,法院认定行为仅止于「行求」阶段,但林立与林男始终否认犯行,法官仍依选罢法判林立及林男各1年1月、并科罚金110万元、褫夺公权4年,罚金可易服劳役。

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林立虽形式上是捐助社区,实质上却意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不仅扭曲选举制度目的,更妨碍国家民主政治正常发展。考虑到林立和林男2人无前科纪录,且平日热心参与社区事务,法院认为两人经此侦审程序应已有所警惕,因此改判1年2月、并科罚金110万元、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