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郁症纳职灾赔偿首例 女获赔237万

东森新闻记者杨佩琪张仲华台北报导

一名原本在燿华电子担任干部陈姓女子,控告公司不当降薪水甚至解雇,导致她罹患官能忧郁症,一审原本败诉,二审高等法院判决燿华电子应该要赔偿女子包括医疗费工作损失等共237万多元,也创下忧郁症职灾赔偿首例

拿出厚厚一叠诉讼资料,里面还有诊断证明文件,缠讼4年的职灾给付官司,二审判决陈姓女作业员胜诉,因为工作关系导致精神官能忧郁症,燿华电子必须赔偿女作业员237万元,而这也可以说是忧郁症列入职灾给付赔偿首例。

陈女先生说,妻子是在1999年进入新北市土城的燿华电子,担任品管作业员,还连续6年考绩都是甲等,2005年因此升任干部,没想到一年后就被拔除干部职位,2009年还被公司解雇,当时的理由是不适任干部职位,因伤请假也超过请假期限。但是被拔职甚至被解雇,让陈女受到相当大打击,到医院诊断,确认因为工作关系,罹患精神官能忧郁症,向公司提出职灾给付和薪资返还,不过一审时败诉,因为当时忧郁症还没有列入劳工保护法给付范围

直到2009年修法,只要认定因为工作引发,并且有3名医师鉴定查访确认,就可以获得劳保职灾给付,包括部分门诊费用免负担,以及薪资补偿五到七成。对于判决败诉,燿华电子目前还不愿做出回应,强调尊受法院判决,也会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决定后续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