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居民因为核灾忧郁自杀 东京电力公司判赔1400万元

法院判决出炉后,核灾受害者辩护律师法庭外拉起「胜诉」的布条。(图/翻摄自日本每日新闻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311核灾造成上万名福岛居民有家归不得,58岁妇人渡边滨子因为受不了避难生活,自焚结束性命家属认为东京电力公司应负起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求偿9千多万日圆。26日法院判决电力公司须赔偿家属4900万日圆(约1400万元新台币),成为福岛核灾受害者透过法庭求偿的成功首例

根据日本媒体报导,311核灾发生后,渡边家人被迫关闭养鸡场,到其他地区避难,但渡边滨子自此陷入忧郁情绪,不但脸色变差食欲减退,也常常向家人表示:「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回去的那天」,没想到该年7月1日她就在暂时避难的公寓附近自焚身亡,留下丈夫和3名子女

报导指出,家属认为渡边滨子会自杀是因为无法承受避难生活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因此向核灾元凶东京电力公司要求9100万日圆的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渡边滨子被迫改变原本平稳的生活,不但失去工作流离失所,还要面对不知何时才能回家的精神压力,自杀原因和东京电力公司造成的核灾有明确因果关系,因此判决电力公司须赔偿4900万日圆。

法院作出判决后,家属说:「希望渡边滨子能好好安息」,东京电力公司也做出声明,表示会「以真诚的态度接受判决」,也想好好向受害家属道歉。其实这不是东京电力公司首度向核灾受害者做出赔偿,先前也有透过诉讼外纷争解决制度(ADR)和受害者达成和解的例子,但被法院裁定赔偿是核灾发生以来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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