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比「3」收30万元 前新北议员廖正良涉关说遭判刑6年

新北市前议员廖正良(中)替违建户关说拆除大队,并收受30万现金,判处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3年。(报系资料照)

2015年担任新北市议员的廖正良,替违建户向拆除大队施压缓拆,他以手指比「3」并收受装在茶叶罐内的30万元现金贿款,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度,将廖男判刑6年。可上诉。

该违建户在2014年5月在汐止区汐万路山区兴建2层楼铁皮屋作为仓库,隔年3月经人举报后,拆除大队依「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列为立即拆除、不得缓拆或免拆,多次前往现场均遭议员「敬托」阻止。

违建户找让张姓白手套与廖正良联系,2015年10月中相约在服务处,廖正良比出「3」的手势,法院认定右手食指与大拇指做圆连结碰触,其余指头向上伸直,的手心朝己,意指若成事,须有30万的报酬,并称「我再处理看看」。

廖正良接续在亲自以电话、简讯给拆除大队副队长,表示「希望案子能多协助,给业者一点时间搬迁,若要执行前,应和他沟通,让他跟选民有所交代」。直到同年11月27日张、廖在服务处对面邮局领钱,将现金装在茶叶罐内送给廖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