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张俊文偷懒、判决书复制贴上 判罚3个月薪俸

桥头地方法院前法官俊文,偷懒将判决书复制贴上,遭罚3个月薪俸。(图/翻摄自桥头地院官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桥头地院前法官张俊文,去年审理2起酒驾案件时,将判决书复制贴上,以致造成判决当事人与判决书主文理由内容完全不同,牛头不对马嘴。监察院调查时张俊文坦承「案件太多,不会再看卷宗书面资料。」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26日判决对他罚款最后月俸给总额参个月(约40万元)。

职务法庭指出,张俊文在2016年9月1日调至桥头地院任职,去年10月4日退休。他在去年审理桥头地院107年度简字第1907号公共危险案件时,当时被告欧姓男子在7月22日酒后驾车警方拦获。但张俊文竟然复制自己制作的107年度交简字第1907号刑事简易判决书、苏姓男子涉嫌酒驾案件,将主文、事实理由等部分,完全复制贴上,就做出判决,并送达欧姓男子与检察官

这个夸张的行径经由监察院调查,监察院调查时约询张俊文,张俊文坦承,「案件太多,不会再看卷宗书面资料,例稿出来后,调出已经上传的简易处刑书资料。」监察院因此全数通过,决定弹劾张俊文,并送请司法院职务法庭审议。

职务法庭在26日做出判决,认为张俊文因重大过失,并有违谨慎、勤勉执行职务的职责,致该案件有明显重大违误依法自应受惩戒。但考量他在桥头地院简易庭时,每年承审数百件简易案件,工作虽相对简单,但案件量负荷却不轻;而且他的违失行为仅稍加注意即可避免,犹疏于注意而产生明显重大的违误。另外考量他自2013年起至2018年8月止,于判决后裁定更正案件总计38件,平均每年裁定更正案件数超过7件,较其他法官裁定更正数量多,可认他平时敬业精神不足。因此职务法庭决定对张俊文处以任职时最后月俸给总额3个月的惩戒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