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6生「石头丢同学」罚站还吵 班导「气呼2巴掌」挨告

▲国小导师看见男学生石头同学赏巴赏挨告。(图/示意图,非文中当事人记者一中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南港区某国小6年级班导师去年3月在下午打扫时间,发现一名男学生拿石头丢向另名男同学,立即上前喝止,并要求他到教室后面罚站,没想到该名学生却调皮地发出怪声,导师见状,认为学生毫无悔意,一气之下打了对方脸颊2下;学生母亲得知后,气得向导师提出伤害告诉。士林地院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该名导师罚金3万。

学生母亲提告后,导师不断恳请对方原谅,希望能够达成和解,但对方仍不愿接受,还请求法官从重量刑。而导师委任律师则表示,被告虽然思虑欠周,但犯后立即表明歉意,并一再表明和解意愿,希望法官能宣告缓刑。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担任国小班级导师,本应秉持爱心及耐心教导,纵使基于管教而有处罚之必要,也应避免造成儿童身心伤害,却因为一时失虑而掌掴学生,导致其脸颊受伤、心灵受创,也对其他目击学生幼小心灵造成负面影响;虽然被告无前科纪录素行良好,符合缓刑条件,但因未能与对方达成和解,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处3万元罚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