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民众遗失款4万挨告 刑警辩称:「袋子破了」判决出炉

男子林逢振2019年担任台北市北投警分局侦查佐时,发还给张姓民众遗失的5万元,只发还其中1万元,另将4万元占为己有,最高法院判刑2年8月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男子林逢振2019年担任台北市北投警分局侦查佐时,发还给张姓民众遗失的5万元,只发还其中1万元,另将4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他还辩称保管袋被勾破、钱才掉出来,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依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判刑2年8月,褫夺公权2年定谳,林须入狱。

林逢振负责承办拾得遗失物业务,民众在2019年8月20日下午2点,拾得现金5万元,送交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值班员警,员警依规定登记并将遗失物置入遗失物保管袋,隔天下午3点多,送交北投分局由林逢振受理签收。

28日民众前往北投分局欲领回遗失物,林逢振抽出其中之1万元发还予张姓民众,其余之4万元现金则未予发还,且未置入本案保管袋,将4万元据为己有,张姓民众深感困惑,再以电话查询,发现林男涉侵占。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林男侵占之财物仅4万元,且犯后约1小时即予返还,情节尚非重大,减轻其刑后。判处有期徒刑2年8月,褫夺公权2年,林男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