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重机超速挨罚 辩称下雨测速器失准 提告结果出炉

台北地方法院大门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谢姓男子今年初骑大型重型机车台北市建国高架道路,以时速152公里狂飙,他因超速挨罚1万2000元,他辩称当时下雨测速仪有误差,提告请求法官撤销罚单,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认定当天没下雨且测速仪是合格仪器,判决驳回诉讼。可上诉。

今年2月7日下午4点多,谢男骑大型重型机车,行经建国南北快速道路之市立图书馆上方(往北)时,经数位移动式雷达测速仪测得时速152公里,而有「限速70公里,经测时速152公里,超速逾80公里至100公里」之违规行为。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处罚锾1万2000元,记违规点数3点,并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辩称当日正逢下雨测速结果有误差,警方的举发违法,请求法官撤销处分。

台北地院认为,依违规测速照片显示,违规地点路面未有明显降雨、湿滑情形,照片中谢男也无身着雨衣,且其行车速度已超过该路段规定之最高时速甚多,难认超速是误差值所致,判决驳回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