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严惩飙仔!新「严重超速」标准出炉 超速40公里重罚2万4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吓阻飙仔行政院会4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了将酒驾者强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的费用,改为由酒驾者自行负担,也调整了「严重超速」标准,未来只要超过规定超速达40公里,就会重罚2万4千元。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举行院会后记者会。(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

行政院会4日通过交通部拟具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送请立法院审议,交通部表示,为落实课责酒驾行为、古董车管理、强化速度管理、加强驾驶人与车辆管理及避免不当驾驶行为,以明确用路人于道路通行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因此拟具「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其中修正严重超速规定部分,将行车速度由现行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60公里修正为超过最高时速40公里,违者依法开罚2万4千元。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转述,院长赖清德指出,法案修正主要是强化「速度管理」,将严重超速的规定由现行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60公里下修为超过最高时速40公里,并修正相关规定,加强驾驶人与车辆管理及避免不当驾驶行为,均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提醒交通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草案也增订汽车驾驶人因违反第35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及公路主管机关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得收取费用之授权规定,换句话说,未来酒驾者除了强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费用更改为由酒驾者自行负担。

交通部路政司长陈文瑞表示,每年约有10万人因为酒驾而必须参加道安讲习,基于考量成本,推动修法,「目前酒驾累犯已经实施2天12小时的讲习,修法是授权2天讲习费用可以由参加者自行负担。」另外,修法草案也规定,未来领有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小型车驾驶执照者,不得再驾驶轻型机车,违者可罚900到1800元。汽车装载物品若掉落、飞散或渗漏的罚锾,由最高罚9000元提高到1万2000元。

此外,此次修法重点还包括增订骨董车管理规范,骨董车需领用专用车牌,并得在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内行驶,违规者将处罚锾和注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