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路照明、回馈金使用效益 张运炳议员提建言

地方中心桃园报导

议员张运炳今天在总质询时,关心中路景观路灯损坏、焚化炉回馈金运用问题,要求县政府民众安全把关。张运炳议员指出,中坜市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人行道上的景观路灯,残破不堪。当年文中路打通工程,在两旁人行道装设的路灯,有很多掉下来或是坏掉。当他反映以后,竟然就被整只锯掉、移除,衍生安全的问题。

张运炳议员表示,现在只剩下分隔岛上的路灯照明,两边人行道没有照明,夜晚可能影响行车视线,如果造成交通安全问题怎么办?他要求公所和县政府测量照度,是不是符合交通安全的规范。▲文中路照明、回馈金使用效益,张运炳议员提建言

工务局长江南志说明,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的人行道景观路灯,是由公所维护管理。中坜市公所和芦竹乡公所勘查发现路灯绣蚀严重;因为怕产生危险,不堪使用的部分,经过现场勘查以后都移除。

区域性垃圾处理厂回馈金管理运用的部份县议员张运炳指出,桃园县焚化厂已经使用了 14 年。依回馈金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回馈金分成 70% 和 30%;70% 发放到回馈区家户,30% 为建设经费,他要求落实执行。

依照规定,焚化厂的回馈金可以用在行政管理、餐饮设施事项。目前欣荣公司 20 年的营运权,只剩下大约 6 年的时间,张议员期待,未来的市政府团队要好好将其中的 30% 经费落实,造福乡亲。现在只进行绿化福利措施马路铺设水沟路面项目,他认为比较缺乏让人眼睛一亮的中大型建设。

环保局长陈世伟说明,公共设施服务事项,分配百分之三十,依受回馈村(里)列入回馈区土地面积比例分配。30% 用在公共建设的部份,核销比较慢,或是因为委员会没有提出,环保局会进行辅导

张运炳议员指出,焚化厂回馈区申请回馈金者,是由村(里)办公处提报需求,由各管委会初审;各管委会应依初审结果研提回馈金年度使用计划书送县政府办理核拨。这样的程序,造成回馈金使用趋于分散和小型化。要求环保局应该思考有没有机会集中,让回馈金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