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千万造700万卖! 兰屿交通船「东方轮」只航行1年

台东政府粉丝专页也放上与东方轮告别的合影。(图/翻摄自脸书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台东县政府为了改善台东、兰屿间的交通,斥资7300万公帑打造交通船「东方轮」,12年来却只航行1年,还长期停在台东富冈港,每逢台风来临,船只全都会受到影响县府最后以700多万元将「东方轮」标售

台东县政府民国87年以7300万元打造「东方轮」,92年无偿拨用给兰屿乡公所,希望能解决离岛对外交通的问题结果才航行1年,业者就以船体水深、易触底理由,95年自行停航。虽然乡公所可以要求业者,赔偿签约金2%的违约金,但当初为吸引航运业经营,签约金只要1元。

东方轮的长期废置,让监察院在100年6月间对兰屿乡公所提出纠正,认为乡公所没有审慎评估自身财务人力状况,就积极争取接管经营东方轮,结果延误1年半才委外经营正式启航。且在业者停航申请时,不但没有厘清「东方轮」挫底疑义,也没有依契约令业者限期改正,就放任业者擅自停航。

兰屿乡公所虽然自96年起陆续提出改善计划,争取经费,但中央全都不予采纳,在无力处理之际,乡公所只好将「东方轮」交给台东县政府,在找不到接手单位情况下,审计单位最终同意县政府将「东方轮」报废,把7300万打造的交通船,在今年10月底以775万余元标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