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探头+拨头发」少女控酒后遭性侵...关键影片打脸 偷拍的下场比较惨

桃园市17岁少女指控曾姓男子去年2月间趁其酒后性侵她,但检方友人拍摄影片中查出,过程中少女曾从棉被中探头与拨弄头发画面,侦结曾男不起诉处分。(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17岁少女去年2月与多名友人相约在大溪区某钓虾场聚会,过程中有饮酒,一行人随后转赴中坜李姓友人家续摊,少女指控曾姓男子趁其酒醉时闯入房间对其性侵,整个过程被李姓友人偷拍,检方检视影片中少女曾从棉被里探头还有拨头发等画面,由于少女没有明显遭性伤势,桃检1日侦结予以曾男不起诉处分,但涉嫌偷拍性爱影片李姓男子则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另案侦办。

检方调查,据少女指控,去年2月6日下午3时许,少女与李姓、曾姓等6名友人相约在大西区某钓虾场唱歌、饮酒,其中少女与18岁的曾姓男子并不认识,因两人有共同好友才共桌,一行人欢聚到晚间9时许转往李姓友人位于中坜区住处续摊继续喝酒,但曾男却趁其酒醉且无力反抗进入2楼房间性侵。

曾男在侦讯时否认犯行,辩称「你情我愿」,2人发生性行为时少女是清醒的,他没有强暴、胁迫等犯行;同行友人作证,少女离开钓虾场时可以自己行走,不需人搀扶,在李姓友人家喝酒时,少女还可走过来找他聊天等语。

检方查出,少女与曾男在2楼房进行性行为过程中,全程被李姓友人以手机偷拍,影片成了关键证据,检方根据影片中少女有意识,还曾从棉被探头、拨弄头发等画面,随即再以棉被盖住身体,与其指称遭性侵时意识不清、酒醉昏睡等证词不符,且身上也没有明显性侵等伤势,医院诊断书中,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少女指控仅为单一指控,难认曾男有以不法手段压制少女进行性侵犯行,桃检侦结予以曾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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