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不到爱的娃娃联络台主 女遭灌醉惨被性侵再偷拍
▲女子因夹不到娃娃联络台主,却惨遭性侵。此为示意图。(图/取自pixabay)
正妹小葳(化名)去年初在新北市板桥区娃娃机店内夹娃娃,因为花费不少却夹不到想要的娃娃,就以LINE联络陈姓台主见面。没想到陈男垂涎小葳的美色,竟相约小葳吃饭,而后趁着小葳酒醉,带到摩铁性侵,更拍下小葳不雅照片。一审将陈男判刑1年10月与拘役40日,上诉二审后,双方和解,二审驳回上诉,维持1年10月与拘役40日的刑度,并宣告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县31岁的小葳,去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许,至陈男经营之夹娃娃机店操作夹娃娃机。小葳花了不少钱,但却夹不到喜爱的娃娃,遂透过LINE联系陈男,打算以「保证取物」的价格购买陈男机台内的娃娃,陈男随即LINE邀约小葳见面,2人于当天下午17时30分许,相约在新北市板桥区新埔捷运站3号出口见面。
2人见面后,陈男垂涎小葳的美色,认为有机可乘,于是开口邀约小葳至新北市中和区的热炒店用餐,小葳应允。席间2人饮用不少啤酒,小葳不胜酒力、呈现头晕状态,向陈男表示担心饮酒过量直接返家会被家人责骂,希望能前往可以休息的地方等待酒醒。陈男见机不可失,以护送小葳前往休息处为由,将小葳搀扶到机车上,载到附近的摩铁性侵得逞,之后更趁小葳昏睡之际,拍下小葳裸露身体及下体之照片数张。小葳清醒后报警,陈男遭逮,并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并计划与小葳和解;但因金额谈不拢,无法达成和解,但陈男仍表明愿意先支付60万元。一审法院认定陈男犯后态度良好,颇有悔意,因此依照情堪悯恕的规定减刑,将陈男依照「乘机性交」与「妨害秘密」等罪,分别判刑1年10月与拘役40日,其中拘役部分得易科罚金4万元。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期间陈男仍积极寻求和解,最后双方谈妥金额,达成和解,小葳也签下和解书表明不愿追究。二审因此驳回上诉,维持陈男1年10月与拘役40日的刑度,但宣告缓刑3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