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他在水塔「洗澡大小便」 住户说「臭臭的」喝了1年多...
台中市一名林姓老翁住在潭子区某社区大楼,私租给中华电信架基地台赚月租费1万2千元,后遭住户抗议并将它拆除,林翁相当不爽竟每个月到大楼的顶楼水塔大小便、洗澡,住户察觉水有异味才发现林翁犯行并报警处理,没想到报警后林翁竟呛声「没把他们毒死,算不错了」。台中地院依妨害公众饮水等罪,分别判他处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30日。
▲台中一名林姓老翁,在社区大楼顶楼水塔洗澡、大小便。(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本报资料照)
判决指出,69岁的林姓老翁住在潭子区中兴北路某大楼,期间将顶楼私租给中华电信架设基地台每月赚取1万2千元,而后遭住户发现陈情抗议将它拆除,林翁收入减少便心怀恨意,竟于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间,以每个月一次的频率,到大楼顶楼的水塔洗澡,还在水塔内大小便,住户长时间发现水质臭臭的提出反应,而社区大楼管委调阅监视器才发现林翁犯行。
此外,管委会也发现,林翁在2018年2月间还损害电梯控制面板,同年7月间更趁社区顶楼进行排水管泥作时,故意在水泥未干前,用水桶浇水并拉扯水管,让排水管周遭的水泥龟裂。
林翁的恶行遭社区大楼管委发现后遭报警,未料警方到场后林翁竟当场恐吓说,「没把他们毒死,算不错了」,警方依妨害公众饮水、毁损、恐吓罪函送法办。
台中地院审理时,林翁坦承在水塔内洗澡、大小便,却说「没那么严重」;法官检视监视器画面、水质检验报告以及证人证词等证据,认定林翁犯行,依妨害公众饮水、恐吓、毁损罪,分别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60天。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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