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要小三出200万买房 离婚却娶小四…偷卖房遭惨电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罗姓国小校长多年前发生婚外情,并让小三出资200万元头期款新店买下爱巢同居,没想到他与元配离婚后竟然再娶小四,还想将与小三的房子偷偷卖掉。台北地院女法官认为,罗男教育教任职长达28年,每月薪水8万元,却能在交往期间购买房子、开名车并同时攻读硕士,可见物质生活优渥,对原告所做的行为也「有失敦厚」,因此判刑2个月。

硕士毕业的罗男任职国小校长,虽然与元配育有两名子女却又在外偷吃,还让小三出资200万元头期款在新店买房同居;然而,「爱巢」筑好后两人却经常因为房地所有权发生争吵,他与元配离婚后竟然抛弃小三并与小四结婚。

▲罗男让小三出头期款买房,自己离婚后娶的却是小四。(图/达志示意图

更让小三不满的是,罗男事后协商要将房子卖掉,扣除房贷后再平分利润,明知房地权状由她保管却向地政机关申报遗失,让不知情的公务员做出不实登载,她气到传LINE飙骂「申请遗书就是伪造文书!」并提告。

台北地院女法官认为,罗男在侦办过程中自述自己与现任配偶共同抚养两名继子女,每月房贷约7万9000多元,月薪却只有8万元,不足的部分则由妻子填补;但如果真的向来廉洁自持,以每月8万元的薪水来看,实在难以想像他与小三交往7、8年间,可以买房、开名车且同时攻读硕士学位,还要照顾父母儿女,可见物质生活优渥。

女法官也提到,罗男虽然声称经济状况吃紧,但该房地最后因房价不如预期并未卖出,显然与一般有急迫经济压力的人反应不同,并非真的是要卖房获取现金过活,加上他受到高等教育却欠缺法治观念,该行为确实「有失敦厚」,因此依法判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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