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买炮房给小三 却因给不出3万元惨被分手

宋姓女子对杨姓丈夫与李姓小三提告,要求200万元的精神赔偿。(本报资料照片)

宋姓女子与杨姓男子已结婚30年,2016年时杨男认识了李姓女子,并成为男女朋友,交往长达5年,后来李女要求杨男将原先的房子贷款来购买另一间房子,才会跟杨男一直在一起,期间杨男也提供李女的生活费,但因疫情关系,杨男难以负荷李女生活费,李女竟直接断绝联络,连杨男购买的房子都上锁。东窗事发后宋女对2人提告,要求精神赔偿费200万元,高雄地院审理后依损害赔偿判2人须赔偿宋女60万元。

宋女与杨男1993年结为连理,没想到美好的婚姻却在23年后出现裂痕,2016年底时,杨男透过微信上的广告与李女攀谈,2人相谈甚欢后决定成为男女朋友,杨男也不管妻子的存在,大喇喇地与李女同居了起来。

2人一开始都利用空闲时间在同居的地方或汽车旅馆从事性行为,没想到李女竟狮子大开口,要求杨男将现有的建国路房子拿去贷款,重新买新房子,并登记在她的名下,才会一直跟杨男在一起,杨男也乖乖听话向银行借贷500万元,拿去给李女买房子和家具。

但李女不只要求买新房,杨男每个月都会给李女3万元的生活费,2020年时,李女还直接向杨男要了100万元,杨男因无法负担,于是分批将100万元汇给李女。

直到疫情开始,杨男收入逐渐无法负荷每月3万的费用,李女便开始与杨男发生争吵,杨男为了不让这段感情逝去,还是乖乖地将3万元给李女,但疫情愈来愈严重后,杨男开始无法负担3万元,李女竟直接分手并断绝联络,还狠下心将房子上锁,让杨男无法进入。

这段在金钱上建筑的爱情结束后,杨男的妻子宋女发现房子竟被拿去贷款,气得对2人提告损害赔偿,要求2人给予200万元的精神赔偿。

高雄地院审理时,李女否认杨男有买房子给她,李女辩称新房子是她自己购买,而且李女还抱怨宋女要求的精神赔偿费用太高。

法官依照杨男的供词、帐户的金钱往来等证据,认为李女与杨男的确侵害了配偶权,因此依损害赔偿要求2人赔偿宋女6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