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骗妻离婚娶小三 律师说缺少这要件「婚根本没离成」

图、文/焦糖绿玫瑰 caramelgreen

律师,妳能不能告诉我,跟着阿强化名)十几年,我的青春消耗在这里,他现在搞小三,坐享齐人之福,我该怎么办?」

拥有一对大眼睛、看起来一点都不像40岁出头的美华(化名),对家事律师哭诉,自己的老公阿强,在竹科制程工程师,她则带着孩子台北上班,两人长期分隔两地,阿强耐不住寂寞,勾搭上同公司作业员莉莉(化名),眼见旧爱新欢各有韵味,阿强便用投注运动彩券债务借口,要求美华跟他假离婚。

老婆,我真的很担心外面的债主会找上妳跟孩子,好怕妳被牵连,妳相信我,等债务还完,我一定重新办桌、把妳娶进门!」个性温柔、以夫为天的美华,自然是以老公的说法为主,没考虑多久,就豪爽签了字,由阿强随便拿两颗公婆使用的章充当证人,两人就办妥离婚登记。

没想到,才说着要与美华共同存头期款,好搬到台北一起日子的阿强,竟然摇身一变,以黄金单身汉形象,公开追求同事莉莉,而,在台北工作的美华,则是日夜期盼与老公团聚的时刻,纵使老公放假回来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连假也只肯分一天给美华与小孩,她还是心甘情愿,为了两人的未来打拼。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某天,美华在阿强的外套口袋中,发现一张手机帐单,上面记载阿强的电话号码,但地址不是她家,也不是老公的租屋处,她开始怀疑起这地址是谁的?经过私下与老公主管、同事联络,才惊觉阿强早已移情别恋,甚至变成莉莉的合法老公啦!

针对美华的遭遇,律师林侑静表示,依照民法第1050条规定,两愿离婚的要件,除了离婚协议书面记载以外,必须有两名证人在场见证,确认双方确实有离婚意思,才能向户政机关做离婚登记,不能私自盖证人印章,也不能由任一方单独去找证人用印。

所以,阿强的行为,已触犯伪造文书罪」与「重婚罪」,也因为私自用印,与证人未到场,所以他与美华的离婚也不具法律效力,美华可以提起「确认婚姻关系存在」的诉讼

只是,如果是您,会选择勇敢告下去,还是认赔杀出,跟渣强说掰掰呢?

★ 我是不婚妈妈「焦糖绿玫瑰」,唱片线记者出身,现职网路专栏作家。从小在传统菁英教育之下成长,心思细腻敏感的我,如何边工作、边教养那精力旺盛的牡羊女儿DAHLIA呢?期待与您分享我的坚持:「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粉丝团、「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