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骇客盗美国律师事务所300万 港府拒引渡反转交北京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CFP)

实习记者郑佩玟/综合报导

美国国务院近日向国会提交《香港政策报告》,披露美国政府去年10月曾向港府提出要求引渡一名逃犯,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应中央政府要求拒绝引渡,并将其移交北京看管。

根据《香港01》报导,涉事罪犯为一名28岁澳门人,早年连同另外两名被告骇进两个位于美国纽约律师事务所,非法盗取300万美元(约台币9000万元),其后逃亡至香港被捕。美国当局遂通知香港特区政府,希望将骇客送回美国并绳之以法,不过香港政府没有回应美国当局的要求,反而将罪犯移送到北京,掀起一场外交角力风波

报告指出,香港过往在移交逃犯问题上,与美国有良好合作,这是自1997年以来首次拒绝要求。外界估计,港府逮捕罪犯后曾询问外交部意见,而外交部要求将罪犯交给他们。

根据美国国务院资料,港美两地于1996年12月签署了引渡协议,翌年获美国参议院通过,并在1998年正式生效。香港与美国签订的逃犯移交协定应视为两地签订的「条约」,符合美国有关法例规定,可以用作引渡涉案港人的依据。

香港议员涂谨申认为政府有责任向香港人和国际社会交代拒绝引渡的实际情况。他说,如果政府无理拒绝引渡要求,是十分严重的事情,亦有可能打击香港在国际合作关系中的信誉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解释,若事件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利益,无论港方或是美方,都可以拒绝移送罪犯的要求,由于香港并非独立国家,若中国政府认为事件涉及国家重要利益,港方便有权不进行移送。

香港政府发言人拒绝评论,仅称政府是按照法律处理移交逃犯请求。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声明,指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外国不应以任何形式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