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对陆谈判整合 江宜桦:一开始就要与陆委会协商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政院江宜桦(下图/本报资料照)20日指出,各部会大陆洽谈任何协议之前,务必征询陆委会意见,避免部会跟大陆对口单位达成协议后,又找陆委会帮忙解决困难,形成谈判立场「先后不一」,影响谈判结果。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在行政院会后转述,为了确保我方与陆方谈判先后的一致性,未来各部会与对岸谈判,必须尊重国民党昨天所提出的「4阶段监督机制」,以及务必征询陆委会的意见,江宜桦会中强调「务必一开始就要与陆委会协商。」孙立群解释,这是为了避免部会跟大陆对口单位达成协议后,又找陆委会帮忙解决困难,「如果让对方觉得我们不是一个谈判的团体,对于谈判结果一定会有不好的影响。」对于执政党所提出的「4阶段监督机制」,孙立群说,政院认为实务上相当可行,对于立法权行政权有相当清楚的分界,会以这个原则为依归、行事。孙立群也说,关于「王张会」江宜桦肯定陆委会王郁琦跟陆委会相关同仁的努力,还说这是两岸隔海分治65年来,两岸事务主管机关首长首次正式会晤,为两岸互动交流缔造了重要的里程碑,也为双方关系长期发展奠定新的基础。国民党的「4阶段监督机制」包括,第1阶段「协商议题形成阶段」,行政部门应拜会立法院正副院长朝野党团、相关委员会说明议题;第2阶段「业务沟通阶段」,向立法院说明沟通进度、阶段性成果;第3阶段「协议签署前阶段」,向立法院说明协议重要内容、可能效益、后续推动方式;第4阶段「协议签署后阶段」,就协议推动情形,应国会的要求进行专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