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荣誉副董宣明智儿子宣昶有离婚 今宣判得付前妻1112万

联电荣誉副董明智(左)之子宣昶有(右)离婚,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宣昶有须给付前妻王敏1112万元。(中时资料照)

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的儿子宣昶有与妻子王敏感情生变,宣、王两家人互控诽谤官司不断,去年底法院判准2人离婚,前妻王敏诉请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宣昶有须给付她1112万元。可上诉。

44岁现为宣捷生技公司总经理的宣昶有,2005年与竹科长丰公司创办人王公女儿、自由作家王敏结婚,当时被誉为「竹科王子公主的完美婚礼」。

宣提告指称,王女婚后经常怀疑他外遇,2013年,王女带子女回娘家分居至今,他与家人多次请求返家遭拒;王女向媒体指他吸毒及嫖妓,并与他争讼不断,严重恶化两造家族请谊,已无维系婚姻的可能。

新竹地院判准离婚,案经上诉,高院认为宣男与王女互指对方不是,都未反省检讨原因设法改善,分居迄今没有积极行动修复婚姻,实已形同陌路徒具夫妻之名,2人过失责任相当,宣男可请求离婚,因此判准。

亲权行使部分,高院判由宣男及王女共同行使负担,王女负主要照顾责任及决定未成年子女国内就学及就医,宣可与子女会面,但须从2016年3月1日到子女成年,按月给付子女扶养费用共4万元,王女上诉后,去年11月遭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