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亿/【江国庆冤死案】锯箭式的冤案求偿
▲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死案获军方国赔1亿多元,国防部转而向当时担任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等人求偿判赔5957万元。图为江国庆母亲王彩莲。(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1996年9月12日空军作战司令部5岁女童奸杀案,政府冤死了士兵江国庆,事后对江家赔偿1亿多元,并对当时刑求江国庆的相关人员求偿。日前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确定时任空军作战司令部司令的陈肇敏等5人须赔5957万元。
刑求是有形的伤害,被刑求者通常会生不如死而自白,但可以伺机喊冤。伪科学证据的伤害比刑求还可怕,它伤人于无形,让人不知抵抗,不知如何喊冤。因为,法官依科学证据形成心证,而科学证据是专家之意见,法官只能相信专家,因为大家都相信专家。在江国庆涉入的女童奸杀案里,侦查人员相信专家,法官也相信专家,无奈应该伸张正义的科学证据,却是冤死江国庆的铁证。
本案空军作战司令部判决书:「……并于同年10月1日据OO局对被告所做鉴定测谎报告,发觉其涉有重嫌乃锁定之……」,显示测谎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再审无罪判决之理由中叙述:「鉴定人具结证称,……渠时系采取卫生纸中『含有血迹斑迹处』来鉴验,……『抗人血红素血清免疫沉降反应试验法』则是用来确认精液斑迹……」。「抗人血红素血清免疫沉降反应试验法」是验血试剂,实验室用验血试剂来检验精液,令人匪夷所思。
又法医报告在无刀伤下研判凶器为自相矛盾的「刀刃状钝状异物」,这些荒谬的科学证据,竟是国家级鉴识与法医单位所提出,显示提升科学证据之品质是不能再等了。
政府对本案刑求者求偿虽可收遏阻效果,但刑求求偿与冤案求偿未必相同。若以刑求求偿取代冤案求偿,则太藐视本案科学证据了。本案测谎加上精液、DNA与法医证据开始了江国庆被刑求的噩梦,此在历次死刑判决书中,均大篇幅罗列其贡献,在冤案求偿中岂可「被缺席」?
政府锯箭式的冤案求偿,只见冤案的箭尾,而不顾深入体内继续化脓的箭头。目前被追究的调查军官们多已退伍或退休,已无为祸机会。然政府对伪科学证据提供者却视而不见,未见检讨改善,对其所经办之鉴定案件又未予重新鉴验?不知如何期待「这个国家」能避免再生冤案?(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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