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夜没回家嬷心急!15岁少女网咖爱爱20岁男「内裤铁证」有精斑

少女在网咖房间李男嘿咻。(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20岁李姓男子带15岁小女友到一间网咖的房间嘿咻;少女阿嬷发现孙女整夜未归,叫儿子去找,得知后气得控告李男妨害性自主。高雄地院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性交罪,判李10月徒刑;高雄高分院改判缓刑2年。

判决指出,李男2015年9月经友人介绍认识少女,并于几天后成为男友朋友;10月某天凌晨,在网咖某房间以手指生殖器,和对方发生关系

少女阿嬷见孙女彻夜未回家,叫儿子、也就是少女的大伯帮忙找。阿嬷证称,隔天在一间网咖找到孙女,「孙女说遭被告性侵,故带她到医院验伤及采证。」少女在侦查时证称,和被告是合意发生性行为

一审法官认为,被告明知少女未满16岁,心智发育尚未健全,对于性行为缺乏完全自主判断能力,竟未克制情欲,经对方同意发生关系;又于侦查中多次否认,直到在少女内裤采验精液斑迹,鉴定确认与他的DNA相符后,才坦承犯行,因此判10月徒刑。被告不服上诉。

二审法官表示,被告为满足一时性欲,所为虽有不是,惟念于本院审理时已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其等所受损害,因此判缓刑2年,缓刑期间接受三场法治教育、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