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扳开女友人腿部「爽一下」惨赔85万 淫狼瞎扯:我骨折
▲渣男「捡尸」醉女子啪啪啪还偷钱。(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高雄一名詹姓男子去年6月与友人聚会饮酒,趁机护送酒醉的女子小美(化名)回家,竟先脱去自己内、外裤后,不顾对方反抗,把她压制在床,以一只手强行脱去衣裤,再以另一手扳开腿部,性侵得逞,离去前还搜刮被害人皮包拿走4千元!但事后他却辩称,当时手部骨折,不可能强压对方性侵,不过,但高雄地院并不采信其辩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6月徒刑,窃盗部分判拘役50天。
判决书提到,当天聚会约23时许结束,小美因饮酒而生醉意,詹男假好心开车载她回家,竟跟随进入大楼,发现她在厕所呕吐,且醉意未消,认有机可乘,竟于基于强制性交犯意,先脱去自己之内、外裤后,不顾对方已明确拒绝之意,压制在床,并强行脱去衣裤,性侵得逞,后因小美持续反抗,并以脚踢,他才罢手。
不过,就在小美起身再度至厕所呕吐后,即因不胜酒力而昏睡,詹男见状,竟另起窃盗之犯意,窃取皮包内的4千元,并于凌晨自行离开。小美清醒后确认遭詹男强制性交,且发现皮包内现金不翼而飞后,赶紧报警。
詹男辩称,但并无对小美强制性交,也没有窃取包包内现金,案发前,其手部骨折刚康复,在此情形下不可能以手做出压制的动作,小美当时意识已经相当模糊,不可能对整个情节记忆清楚,有待斟酌。判决书指出,法官依诊断证明书显示,詹男出院仅需门诊及复健治疗即可,且依监视器录影画面显示,案发当天詹男的右手未见有何包扎或以石膏副木固定,且左手是健全而未见有何伤势。
最后法官审酌詹男对小美强制性交行为时,违反女方意愿,但事后给付85万元作为赔偿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犯窃盗罪部分则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