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案从死刑到无罪 3人冤狱求偿6165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总计缠讼21年,又从求处死刑大翻盘改判无罪的苏建和案,将展开冤狱赔偿官司。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等3人(下图/东森新闻)被羁押4168天;先前3人的律师团已提出赔偿声请,共求偿6165万元,高等法院将在27日正式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补偿法》第2条相关规定,依再审或非常上诉程序判决免诉或不受理确定前曾受羁押、鉴定留置、收容刑罚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处分之执行,如有证据足认为无该判决免诉或不受理之事由即应为无罪判决,可请求国家补偿。

先前就有法界人士指出,若全案属冤狱,那么曾被羁押多年的苏等3人可请求补偿金赔偿金将视3人当时的自白是否同是警方刑求逼供而来,若属刑求所致,赔偿金额可能以最高每天5千元计算,每人最高约2500万元。不过最后苏建和等3人分别透过律师团求偿2055万元,总计6165万元。

不论最后重获自由的苏建和等3人能得到多少赔偿,官司缠讼21年从死刑到无罪定谳,已经为台湾司法写下历史性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