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仁双尸案冤狱18年 谢志宏刑事补偿恐超过2391万元

谢志宏(前排黑衣戴墨镜者)(本报资料照片)

21年前震惊社会的归仁双尸命案,原本遭判死刑的谢志宏在关押6834天后,去年获判无罪确定,他声请每日5000元的刑事补偿,但台南高分院以每日3500元计算共补偿2391万9000元,他声请覆审后,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决定2391万多元部分确定,原审不准部分撤销。

台南高分院认定,警方未将谢志宏在2000年6月28日警询笔录制作前所撰写否认犯行之「行踪交代稿」一并移送检方,认定可归责谢的事由,但刑事补偿法庭认为,谢当时已遭拘提、羁押,并无法自行搜集有利证据,可否将此份「行踪交代稿」归责于他,非无疑义。

刑事补偿庭认定,谢及律师在本案侦查中2000年7月6日提出「刑事答辩状」,即载有「警方带谢志宏上3 楼并拿出草稿要谢志宏交代杀人经过,谢当时所写过程的警询笔录内容,警方看过后极为不满」,但原决定未遑深究厘清,并为必要论述,不免速断。

刑事补偿庭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原决定未综合全部卷证资料,审酌判断,复谢男有利的证据资料略为不论,致其审酌之裁量是否妥适已无从判断,亦与刑事补偿法规定意旨不符,自有可议,将不准谢以每日「超过」3500元部分撤销,谢获准补偿2391万多元确定。

谢志宏被控杀人遭台南高分院更七审判处死刑,2011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后来2018年获准再审后,隔年谢志宏被改判无罪确定,他因本案在2000年6月28日遭羁押到2019年3月14日获释,共计受羁押683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