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归仁双尸命案遭关押18年 谢志宏无罪定谳「获补偿2319万元」

台南归仁双尸命案缠讼20年,谢志宏历经9死1生,在台南高分检与律师团争取下获得平反。(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徐恺昕、林悦/台南报导

谢志宏于2000年卷入台南归仁的双尸命案,2000年6月28日遭收押,历经9次死刑判决,于2011年遭判死刑确定,谢志宏不曾放弃持续伸冤,争取自己的清白,最后在高分检与律师团争取下,台南高分院5月15日宣判无罪,终于获得平反,由于检方未上诉,全案无罪定谳。至于遭关押超过18年、6834天的部分,谢志宏事后经声补偿,台南高分院近日裁定以一日3500元折算,他总计可获2319万9000元。

2000年6月24日凌晨,18岁陈姓女子台南县归仁遭人性侵、砍杀48刀致死,目击的老农张清木也遭灭口,警方查出郭俊伟、谢志宏2人是共犯警询时,谢曾自白犯罪,后来翻供说认罪自白是被刑求的结果,但郭俊伟一路死咬谢志宏犯案,过去历审都未被采信,谢志宏9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2011年5月判处郭、谢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台南高分检署林志峰检察官与台南地检署吴维仁、黄莉琄2位主任检察官于2018年8月8日,接获最高检察署函令调查,林志峰检察官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亲持公文,前往台南市归仁分局调取该分局本案发生时之「0624专案会议」卷宗夹发现有3项新证据,1、行踪交代稿、2、郭俊伟之人像图、3、郭俊伟住家现场图,警方均未交给承办检察官。当日,林志峰检察官带领归仁分局侦查队长等人亲往现场,发现确定判决认定现场有驻守陆军航队卫兵可供谢志宏求救之理由错误的。

林志峰检察官于2018年8月16日指定鉴识专家蓝锦龙警官证人为本案谢志宏是否参与杀人为鉴定,并于2018年8月23日提讯在监之谢志宏确认行踪交代稿系其被逮捕前在关庙分驻所楼上亲笔所写,而该份交代稿谢志宏未承认有杀害被害人之行为。

林志峰检察官于2018年9月6日前往台南看所守侦讯郭俊伟及使之与谢志宏对质,确认郭俊伟曾于2000年6月23日晚上杀人前,曾先对十三妹槟榔对面槟榔摊砸店打人,此一郭俊伟凶残个性主观证据,确定判决亦漏未调查。

综合以上新证据,林志峰检察官于2018年9月11日向台南高分院声请再审,并于2018年11月23日亲往法庭,以PPT档向法官说明本案之新事实及新证据。台南高分院于2019年3月14日裁定再审及停止执行,林志峰检察官于同日下午4时40分提讯谢志宏后释放,并经1年多审理,而于2020年4月6日审理庭中当庭为谢志宏求处无罪判决。台南高分院5月15日判决谢志宏无罪。

▲谢志宏在历经9死1生后终获无罪定谳,对此,他也获刑事补偿2319万余元。(图/记者林悦翻摄)

谢志宏获无罪确定后,针对自己遭关押超过18年、6834天声请刑事补偿,他主张以一日5000元折算,国家须赔偿他3417万元;不过台南高分审理时认为,谢遭羁押,不能完全归咎于公务员行为有违法或不当,并指出他及他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

法庭上谢志弘指出,自己在未满21岁的时候就遭羁押,过程中9度被判死刑,于2011年遭最高法院判死刑确定,但全案直到2019年再审,他经检察官释放才重获自由,如今他现已41岁,这20年来身心备受煎熬,不论精神还是财产都受有极大损害。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认为,谢的人生中有长达18年羁押在监,人生精华一大部分耗损于此,不仅与外在社会脱节,且还经历多次被判死刑后、身心备感压力的精神折磨;考量他羁押期间所受的痛苦及名誉上的减损,最后依该时期的生活水准及物价指数下去衡量,认定补偿以每日3500元计算较为合理,经计算6834日,裁定国家应赔偿谢2391万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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