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归仁双尸命案 谢志宏再审喊:我真的没杀人

▲18年前台南归仁双尸命案死刑犯谢志宏,声请再审开庭。(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发生在2000年的台南归仁双尸命案,犯嫌之一谢志宏原先遭判死刑定谳,因台南高分检署检察官志峰,以找到谢未杀人新事证,以相关证据被推翻,有足以推翻原确定判决所认定事实,基于合理、正当的理由,提出声请再审,台南高分院11月23日上午开调查庭,谢志宏当庭喊冤说他真的没有杀人!

据了解,归仁双尸命案事发在2000年6月23日,郭俊伟指称与谢志宏相约喝酒后,他去搭讪18岁的陈姓女子,但女子答应后又反悔,郭俊伟先是强制性交后再拿蝴蝶行凶,谢志宏则是接着砍48刀将陈女杀死,但行凶过程被经过的86岁张姓农夫撞见,即一并痛下杀手,造成2人死亡,其中谢志宏于2000年6月27日晚上被查获。本案在2000年10月16日提起公诉,本案历经7次更审,但历审均判处谢志宏与同案被告郭俊伟死刑。

本案两人在2011年被判死刑,不过全案仍有诸多疑点,关于谢志宏的事证也很少,包括衣物机车没有血迹反应,没有直接证据,以及3份自白有问题,而当时谢志宏和郭俊伟分别到命案现场模拟时,两个人却有两套说法,郭俊伟更直指谢志宏才是最后夺命的关键,此案2011年7月高院第7次发回更审,隔年1月更七审判他死刑,5月再驳回上诉

另,监委美玉在107年7月11日提出种种质疑,认为本案原判决违反公平法院原则,包括被告共同自白不能当证据、谢志宏被查扣的物件包括当日衣物、拖鞋上均无血迹反应、法医鉴定意见也推翻了犯人应为两人,更强调种种争议未厘清就判死有违联合国公约。

台南高分检署检察官林志峰、台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吴维仁、黄莉琄,就归仁双尸命案,详阅原审卷宗,林志峰检察官更至归仁分局审阅该案卷宗、会同分局人员重返现场履勘。经综合新、旧证据、综合判断,认已产生合理的怀疑,并足以推翻原确定判决所认事实,基于合理、正当的理由,可怀疑原已确认的犯罪事实并不存在,可能影响判决结果或本旨,依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1项第6款规定,为受判决人谢志宏的利益而声请再审,并请求法院准予再审后,以适当的替代方式裁定停止羁押。

谢志宏表示感谢多年来志工、律师帮忙他追求真相;检察官找到新事证,今天才有希望坐在法庭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他真的没有杀人!受理法官林坤志最后庭讯表示此案还有传唤鉴定人等调查证据程序,会再开庭,谢志宏先还押监狱。

谢志宏3位辩护律师叶建廷黄致豪涂欣成说,谢志宏案是继郑性泽苏炳坤后,第3件检、辩合作声请再审的冤狱案,检察官找到6项有利于谢志宏的新事证,可以推翻原来有罪判决,他们乐观再审的机会相当高。

林志峰检察官指出他于今年8月16日到台南市归仁分局当时专案卷宗找到18年来不曾曝光的谢志宏案发当天行踪交代手写稿,谢在这份行踪稿没提到说有下手杀害陈女与张姓老农,可信度很高;其次,王姓证人警方到南门路描绘的凶嫌画像,也未交给检方,这画像很像该案主嫌郭俊伟。

此外,警方有画郭俊伟住家现场图,同样未交给检方。林志峰并说,警方询问谢志宏的两份警询笔录录音带没交给检方,也消失不见了;命案发生前,郭俊伟曾为细故永康砸1家槟榔摊及伤害店员,展现残暴个性,这部分未被警检院审酌;法医研究所在2010年推翻自己在2003年鉴定所做老农伤势是两名凶手所为的结论,改称无法确认凶手人数。

林志峰说18年前的谢志宏,个子矮小、个性依赖、懦弱盲从,也无杀害陈女与老农的动机,杀害两人应是郭俊伟1人所为,谢志宏并未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