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司改会推陪审制将酿灾 剑青检改:勿利用杀警无罪趁乱偷渡修法

嘉义地院判郑嫌杀警无罪,引发修法大战。(图为资料照/记者翁伊森翻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嘉义杀警案审判凶手无罪,引起警民愤慨,主张废死的民间司改会要求政府实施陪审制,还动员上百民团包围总统府立法院,检察官团体「剑青检改」对此发表声明,痛批司改会刻意误导焦点,杀警无罪案是《刑法保安处分规定老酒问题法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呼吁司改会不要利用民愤,趁乱偷渡陪审制,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酿成大灾难。

剑青检改7日发表的声明全文如下:

呼吁司改会立场一贯 勿利用杀警无罪民愤偷渡陪审

一、本次嘉义地院判决杀警被告无罪,引发民愤,但根源问题是刑法保安处分规定太过老旧,监护上限只有五年,法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美国加州对无罪的杀人精神病患,可以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纽约州和德国的监护隔离甚至没有期限。当前解决方案,不是胡乱责怪法官,而该学习先进国家,尽快修正刑法,延长监护期限,而非趁乱偷渡无关的陪审制,愈搞愈糟。

二、刑法阙漏,就如厨师炒菜时,因材料不足煮得难吃被骂。这时应该赶快提供材料才对,若不提供材料,却说要找十个人一起进来炒,这不是很愚蠢吗?民间司改会不去提议修刑法,却跳针说要陪审制,这对台湾有帮助吗?

三、人贵诚信,前后一贯,团体尤然。民间司改会一贯主张废死,经常高喊有罪冤枉,力争再审改判无罪,谓之保障人权」。今法官判决无罪,民间司改会却动员上百民团包围立法院,痛斥司法院疾呼速采陪审制,请问民间司改会是否反对该无罪判决?难道本案以陪审团审理,就可以重判被告以平民怨?这是民间司改会的立场?还是借助民愤之机,趁乱推动陪审制?

四、民间司改会董事长林永颂律师于4月23日立法院公听会上,公然称:其在去年1月与司法院进行协商,双方已达成参审陪审两制并行之共识,且已研拟条文完成,司法院现在竟然违背承诺,不支持陪审云云

近日杀警无罪案引发喧然大波后,林永颂律师又代表司改会在立法院前说:「司法院为何可以自己擅断排除陪审制?」、「司法院这种害怕人民的态度是错的。」竟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令人惊愕。单一民团竟能长驱直入司法院与院长秘书长平起平坐?平等「协商」完成陪审制修法草案细节?是否有依《游说法》第13条、第14条、第17条办理「游说登记」及「游说者申报」?身为法律团体应当说明清楚。

五、本会呼吁,民间司改会就本案若不认为嘉义地院法官错判,便不应利用此民愤机会偷渡陪审,建议其他民团认清事理,明(8)日莫轻易跟风起舞,此事件与法官恐龙无关,纯粹刑法规定陈旧不足,应增修刑法监护处分期限。陪审制不能解决杀警无罪问题,误导乱推反而延误台湾病情,错上加错,酿成更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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