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话车/切记!小车祸也要报警 不然被告「肇事逃逸」和解也没用

▲「肇事逃逸」到底有多严重?亲身遭遇一次就晓得。(图/资料照)

文/S.C.

这篇警世文,是笔者不久前的亲身经历,过去常听说「车祸一定要报警」,不然背上肇事逃逸会很麻烦,却很少有人知道,卡了这条刑责到底有「多麻烦」,凑巧笔者去年秋季骑机车发生小车祸,故事就从肇事者扬长而去开始...

▲车祸发生后,一定要留在原地报案,确保相关迹证完整。(图/资料照)

虽然只受了一点小伤,不过伤口血淋淋,笔者还是选择先就医,再到分局报案,表明来意后,值班员警就先提醒了一个重点:「务必要当下留在原地报案」,确保相关迹证的完整性,不过即使两造双方都离开现场了,警方仍然会受理。

▲警方会制作车祸笔录,自己所陈述内容务必要记清楚。(图/资料照)

虽然当时有和肇事者说到话,但一转头对方就不见了,所以笔者没有记到车牌,只见警察熟练的操作电脑,调阅各路口监视器,很快就找到肇逃车辆,再透过警用电脑调阅车主资料,提示照片供笔者指认,接着就是一般车祸的笔录流程,这边所说的每一句话,务必要全部记清楚。

▲马路上的监视器可不是装饰品密度更是超乎想像。(图/资料照)

当天晚上警方就请肇事者到警局制作笔录,对方先生惊觉事情严重性,完成程序后立即与笔者连系,并相约当面商谈;之所以报案,只是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并非要敲竹杠,所以很快就谈好和解条件,并当场签下和解书,送到承办员警手上大家都认为事情应该就此告一段落。

事发3个月后,身上疤痕淡了,也几乎忘记有这回事,突然收到地检署的传票案由大大写着「肇事逃逸」,虽然身分被害人,但对于突如其来的地检署一日游,不免还是有些紧张,赶紧把当时的相关文件与和解书找出来,准备到庭应讯

▲肇事逃逸属公诉罪,即使和解,被害人也无法撤告。(图/达志示意图

到了开庭当天,肇事者与先生也出现在侦查庭外,3人脸上都露出苦笑,想说就这么件「小事」,还得特别跑一趟;进到侦查庭后,不外乎就是核对身分,说明案由,接着检察官从笔者这边问起,重新再叙述一次事发经过,也就是先前所制作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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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笔者后,检察官转向肇事者,询问为何当下没留在原地报案,紧接着说「肇事逃逸本刑1年以上,这有多严重妳知道吗?」即使不懂法律的人,听到这句应该都会抖一下;检察官也解释,当下笔者身上已有明显伤痕,肇事者应该清楚这是「有人受伤」的车祸,即使自认无过失,也不应该迳自离开现场。

▲即使缓起诉,也得向公库支付不小的数目,或是接受法治教育。(图/资料照)

还好肇事者并无前科,已和笔者达成和解,也当庭承认错误(所以犯后态度很重要),最后检察官处以缓起诉2年,并要求肇事者向公库支付6万元、或是接受法治教育数十小时,这就是「留下」与「离开」的巨大差异,所以无论车祸有多轻微,最好都要报警处理,以免事后得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