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静偷拍案 剑青检改批司改会干涉个案
律师张静涉嫌偷拍案,遭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声押未果。(资料照,庄哲权摄)
法务部
律师张静涉嫌偷拍案,遭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声押未果,民间司改会砲轰法务部,要求法务部长蔡清祥追究惩处东检承办检察官,检改团体「剑青检改」23日发表声明,杠上司改会,批评司改会为了该会常务执行委员涉犯的刑事案件,要求法务部长追究承办检察官责任,破坏法律体制,呼吁司改会回归法律专业,切勿以不正当方法干涉个案侦办。
剑青检改强调,法务部长并无个案监督及指挥之权,民间司改会明知法务部长不得干涉个案,竟公然声明要求法务部长违法,令人惊愕与愤怒。希望司改会站在国家体制及执法公平性之立场,停止助长政治不当干预个案之恶劣风气。
剑青检改表示,我国乃民主法治人人平等之国度,没有人可因特殊身分而豁免刑事追诉责任。纵具律师资格,若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具备法定要件下亦得搜索、传唤、拘提。本案张姓被告因涉嫌以隐藏式监视器,窃录按摩店顾客在店内之隐私活动,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等罪嫌,经检察官向法院声请核发搜索票获准,检察官并以被告身分对其拘提,并无特别优遇之理。
反观,张姓被告为司改会常务执行委员,司改会竟为了其常务执行委员涉犯的刑事案件,竟要求法务部长追究承办检察官责任,实有偏私不当,更破坏平等公正,希望司改会悬崖勒马,勿继续混淆视听。
剑青检改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执法争议程序,本有各项监督制衡之机制。本案东院认东检开立传票未载明身分有疑义,就是本诸监督制衡功能而发挥作用。但张姓被告是否构成刑法犯罪行为,仍待公正调查,并不因其另兼为他人辩护即可豁免。司改会岂能恶意混淆视听,试图透过法务部长干预个案,致使犯罪嫌疑因此免除侦办或脱罪?剑青检改呼吁司改会应回归法律专业,切勿试图透过不正当方法干涉个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