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护非法埋废弃物遭押126天 台糖股长逆转无罪获补偿50.4万

被控掩护环保犯罪集团长期在台糖台南土地非法掩埋废弃物的台糖巡查股长陈姓男子获判无罪确定后,因曾被羁押126天请求刑事赔偿,获台南高分院决定赔偿50万4000元。(本报资料照片)

以蔡姓男子为首的环保犯罪集团,长期在台糖土地非法掩埋废弃物,时任台糖巡查股长的陈姓男子,被控掩护蔡男集团的犯行,遭逮捕后羁押,一审认定他涉犯背信罪处刑1年8月,二审却以他既没有违背任务,也没有取得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损害台糖利益意图,逆转改判无罪确定后,陈男请求刑事补偿,获台南高分院决定补偿50万4000元。

二审表示,陈男从2022年1月5日被逮捕后,检方隔天声押获准,直到2022年5月10日被一审准予20万元具保停止羁押获释,合计羁押126天。

检警调专案小组2年多前侦办蔡姓男子的环保犯罪集团,长期将中北部的事业废弃物,运送到台南的台糖土地非法掩埋,总面积达2万6997平方公尺,清理费用约10亿2701万多元,全案侦结后,检方依废弃物清理法起诉蔡男等18人。

其中,担任台糖巡查股长近18年的陈男,负责监督综理该区处管辖土地资产巡查、管理工作,因被专案小组发现曾经告知蔡男,「你不要再进来倒了,我们之前一直帮你掩护,但我们是最基层的,权限有限,到时挡不住,闹大了对你也不好」,认定案情不单纯。

检方发现,陈男得知蔡男历次签立切结书,但并未依切结书内容期限清除,使用范围反而愈广阔且颜色有异,经台糖财产管理员建议陈男采验,他也拒绝未开挖采验、报警或以其他法律方式提告,怀疑陈放任蔡引导车辆至台糖土地倾倒废弃物。

不过,陈男辩称,他以前办理的倾倒废弃物案件都是地面被占用,并没有办理过被挖土偷掩埋废弃物的情形;他叫蔡男签立切结书及暂缓未提告的目的,最主要还是希望以最和平、快速的方式,将案件处理掉。整个处理过程都符合台糖的规定,且以台糖最大利益为考量,绝对没有图利他人或损害台糖利益的意思,也未与蔡等人共犯窃占或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的犯行。

一审以陈涉犯背信罪处刑1年8月,经上诉后,二审认为,陈男确曾于发现有2处异状时,均有依规定通报,以及2次报警处理,且采样检验土壤无异常;还要求蔡男签立切结书,限期无条件清除地上土方,将土地腾空返还台糖,并在该处土地设有栏栅及围篱,以防阻人车进入等积极措施,即使客观上纵有疏失,致生损害台糖将负担巨额清除废弃物费用,但他既无违背任务行为,主观上也没有取得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损害台糖利益的意图,撤销改判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最高法院,今年1月初遭驳回确定后,陈男请求按每日5000元折算1日支付刑事补偿金,但台南高分院认为,陈因遭羁押无法工作,收入骤减,所承受精神上痛苦、名誉及财产上减损等一切情状,以每日4000元补偿为适当,经核算后,决定补偿50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