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股長被控掩護濫倒廢棄物 逆轉無罪定讞!羈押126天補償50萬
检警调2年多前侦办蔡姓男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台糖土地掩埋废弃物,时任巡查股陈姓股长被控掩护其犯行而遭羁押126天,一审认陈犯背信罪处1年8月,上诉二审,认他既未无违背其任务,也未取得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损害台糖利益意图改判无罪,陈请求刑事补偿,获准补偿50万4千元。
专案小组追查蔡为首的环保犯罪集团,长期将北部、中部的事业废弃物运送至台南的台糖土地等非法掩埋弃置7万多吨,联手追查近1年,在台糖掩埋废弃物总面积达2万6997平方公尺,清理费用约10亿2701万多元,并依废弃物清理法起诉蔡等18人。
专案小组搜证时,陈担任巡查股长近18年,负责监督综理该区处管辖土地资产巡查、管理,发现陈曾告知蔡「你不要再进来倒了,我们之前一直帮你掩护,但我们是最基层的,权限有限,到时挡不住,闹大了对你也不好」,认案情不单纯。
检方查出,陈知悉蔡历次签立切结书后,非但未尊依切结书内容期限清除,使用范围反愈发广阔且颜色有异,经财产管理员建议采验,仍拒绝未开挖采验、报警或以其他法律方式提告,怀疑他放任蔡引导车辆至台糖土地倾倒废弃物。
陈辩称,他以前办理的倾倒废弃物案件都是地面上被占用,没有办理过被挖土偷掩埋废弃物的情形。他叫蔡男签立切结书,暂缓未提告目的,最主要我们还是希望以最和平、快速的方式把案件处理掉。
他也说,土地上虽有怪手,但我们有问过蔡,蔡说要整理土方用的,所以没有怀疑有问题;整个处理过程都符合台糖的规定,且以台糖最大利益为考量,他绝对没有图利他人或损害台糖公司利益的意思,也未与蔡等人共犯窃占或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行为。
一审认他明知蔡多次犯行,却仅消极要求立切结书,其中2次并未制作通报单,对于下属或同仁通知异常状况,不督责追踪或查明事实,也不到场勘验、通报上级请求指示查办,显有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第三人不法利益,消极不作为,致损害本人利益违背其任务的背信行为。
二审认为,他确曾发现有两处异状时均有依规定通报,及2次报警处理,且采样检验土壤无异常。又要求蔡各签立切结书,限期蔡无条件清除地上土方,将土地腾空返还台糖,同时,在该土地设有栏栅及围篱,以防阻人车进入等积极措施。
法官认他客观上纵有疏失,致生损害台糖将负担巨额清除废弃物费用情形,惟他既无违背其任务行为背信「故意」,主观上也无取得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损害台糖利益的意图,认他无罪。检方不服上诉最高法院,1月初遭驳回后定谳。
他请求按每日5千折算一日支付刑事补偿金,二审认他因遭羁押而无法工作,收入骤减,所承受精神上痛苦、名誉及财产上减损等一切情状,以每日4千元补偿为适当,经核算后,准予补偿金额合计50万4000元。
检警调追查蔡男为首的犯罪集团,长期将北部、中部的事业废弃物运送至台南的台糖土地等非法掩埋弃置,时任巡查股陈姓股长被控掩护其犯行,获判无罪定谳。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