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平反!她被冒名偷机车关5个月 获刑事补偿53万

刘姓女子于18年前遭小萍(化名)冒用姓名偷机车,冤枉入狱5个月、缓刑3年,如今冤狱平反,获得刑事补偿,终于还她清白。(本报资料照)

原民刘姓女子18年前遭小萍(化名)冒用姓名偷机车,冤枉入狱5个月、缓刑3年,经提非常上诉却遭最高法院以不符要件驳回;刘女不甘再提出刑事补偿,台中地院调查后认为,刘女冤枉入狱得类推适用刑事补偿规定,共判补偿刘女53万5500元,可覆审。

判决书指出,小萍于18年前偷机车遭警方查获,为避免身分曝光,当时冒用刘女姓名;后来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后,台中地院2002年依窃盗罪判刑5月、缓刑3年,但因小萍对于缓刑负担置之未理导致遭撤销,刘女在全然不知下被检方通缉。

后来刘女被捕,相关执行人员亦未细查刘女与小萍之出生年、月、日完全不同,仍贸然发监,致刘女平白无故坐牢5个月。直到近期遭冒用一事曝光,台中地院2022年8月2日裁定更正2002年判决对象姓名、年籍资料为小萍。

台中地院调查,刘女遭小萍冒名,导致刘2004年8月29日至2005年1月29日入监执行5月;检察官虽原意在追诉小萍犯罪,但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上是记载刘女,法院也对刘女做成有罪判决,程序实质上以刘女为被告,而非未经追诉、审判小萍。

判决书指出,原住民的刘女为国小毕业、经济情况不佳,入监时为26岁,因他人冒名而枉受劳狱之灾,并无刑事补偿法第3条、第4条所定不得请求补偿或得不为补偿之事由等一切情状,准予补偿53万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