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业者被控行贿不起诉 被押2个月声请刑事补偿
王姓业者涉贪获不起诉,向嘉义地院声请刑事补偿金案被移送嘉义地检署。(中时资料照)
嘉义县前布袋镇长陈凤梅等10人,被控涉及绿能开发案收贿,检调曾大动作搜索,今年10人全部不起诉处分,其中王姓业者侦查期间被羁押2个月,声请刑事补偿金,遭法院移送嘉义地检署,理由是非嘉义地院管辖权。
2022年9月2日嘉义检调搜索嘉义县布袋镇公所,传唤前镇长陈凤梅、中埔乡县议员罗士洋、公所建设课长、办事员等多人,调查一件鱼电共生绿能开发案涉及疑似收贿贪污,经1年多调查,嘉检今年1月间对陈凤梅、罗士洋、公所公务员及业者等10人不起诉处分。
王姓业者于2022年9月2日起被羁押至同年10月31日获释,今年1月间获不起诉处分后,他依《刑事补偿法》规定,请求依羁押日数,以新台币3000元折算1日计算,并赔偿其精神慰抚金30万元。
嘉院表示,请求人遭受羁押的案件是经嘉义地检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确定,依刑事补偿相关规定,刑事补偿金声请由原处分或撤回起诉机关管辖,因而本案移嘉义地检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