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船员砍死同事遭杀人罪起诉 死者家属申请被害补偿金

陈嫌用同款鱼刀砍死印尼籍船员。(本报资料照)

高雄籍渔船丰国616号远洋渔船今年4月在公海发生喋血案,43岁越籍陈男持刀杀害34岁印尼籍船员后藏匿船舱储藏室,船只历经近月航程返台,刑事局上船攻坚将他拘提送办,陈男被检方声押获准,今雄检侦结依杀人罪起诉。

高雄籍远洋渔船丰国616号今年4月28日下午16时许,在印度洋距南非开普敦东南方约674海浬公海上作业时,行凶的陈嫌当日疑似精神不稳,幻想死者要对他不利,持刀砍杀正在冷冻区整理渔获的死者,即躲到船舱储藏室内,船长立即将舱门反锁,驶向模里斯西寻求援助,但模国以发生在公海为由,仅同意停靠模国路易士港,并协助人道行政援助,并未启动司法侦查。

这起喋血案虽然发生在公海上,但我国籍的船舰及航空器,均属我国领土的延伸,所以我国具审判及管辖权。案发后立即由刑事局、海巡署及高雄市警察局共组专案小组,报请高雄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

刑事局派驻南非警察联络官接获通报后,立即赶赴模里西斯,在模国同意下,登船初步采证,巩固相关事证,但陈嫌仍拒绝交出凶刀。为能进行司法侦审并追溯犯行,丰国616于5月16日启程返台,历经近1个月的航程,于近海时在海巡署伟星舰及PP-10075艇戒护下,顺利于6月14日返抵高雄,停靠在海巡署舰队分署第五海巡队的公务码头,由专案小组上船攻坚,将陈嫌拘提到案,全案依杀人罪嫌移送,检方侦查终结,依杀人罪嫌起诉。

因本案为可能适用国民法官法案件,为向死者家属了解被害印尼籍渔工过往事迹,以作为日后法庭量刑宣告参考,检察官于侦查终结前联系被害印尼籍渔工家属,进行视讯讯问,了解死者与太太因家境清寒均离家在外国工作,而2人所育幼子3人仅能托由祖父母在印尼照顾,为确保被害人家属能确实领取犯罪被害补偿金,往后生活有所依靠,检察官主动联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驻马来西亚联络官,协助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高雄地检署也已于今日收到被害人家属提出申请书,将尽速分案依法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