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专生延误送医成植物人 家属请求被害补偿遭驳

北检

警察专科学校廖姓学生2017年参加学校3000公尺跑步测验时昏倒,成了植物人,张姓教官因延误叫救护车,被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判刑5月,缓刑2年定谳。事后廖男家属申请重伤害补偿136万多元,台北地检署认为张在法院审理期间已赔偿廖家145万,超过家属申请补偿金额,驳回家属申请。

检方调查,2017年11月2日警专期中考,廖姓学生在测验3000公尺跑步时昏迷,送医急救虽捡回一命,但经2个月治疗,医院判定他因缺氧性脑病变导致微意识症状,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遗存极度障害,成为植物人。

廖昏倒时,有学生要求张姓教官叫救护车,但张认为已通报校护,不需要叫救护车,检方认定张延误送医,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起诉张。一审判张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缓刑2年,但张因上诉逾期,遭高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廖家向北检申请犯罪被害补偿,包括医疗费生活上需要、精神慰抚金合计136万7000多元,检方认为张在北院审理时,已当庭给付家属145万,扣除后已无请求余额,驳回申请。

另家属主张警专医护室编制医师护理师,测验时却没有医护在场,张还阻止学生叫救护车,也没有进行CPR,提起国赔诉讼。台北地院一审认定警专有疏失,判决应赔偿廖男及父母共294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