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茶室证实米酵菌酸中毒 犯保协会助家属申请被害补偿180万
法务部
台北市「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件,士林、新北地检署检察官28日在板桥殡仪馆相验暨解剖中心解剖2名死者,卫福部证实死者遗体验出「米酵菌酸」,法界认为此与食材保存不当遭受污染有关,业者恐涉过失致死、违反《食安法》等罪。对此,犯保协会29日强调,待法医研究所解剖结果出炉,犯保协会就会协助家属申请180万元被害补偿金,也将协助家属对业者提起假扣押,防范业者脱产并提民事求偿。
犯保协会表示,昨天家属悲痛逾恒,无法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因此包括协助假扣押及后续的法律协助、求偿事宜,协会昨天尚未与家属进一步讨论,将等家属情绪平复后再行讨论。
检察官昨解剖复验「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件吕姓、杨姓2名死者,犯保协会立即启动「一路相伴」专案,由士林、新北分署主任林亚蒨、林仁德率负责专员、志工及犯保律师到场关怀协助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定的紧急经济扶助、法律咨询、情绪同理支持等协助。
法务部说,依据去年7月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因他人故意犯罪行为致死亡者之家属,侦审中未选任律师担任代理人,犯保分会应主动征询其意愿后委请律师。因此犯保协会将征询被害家属意愿,委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事宜。
另依《犯保法》第25条规定,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属依民事诉讼程序向犯罪行为人或依法应负赔偿责任人起诉请求损害赔偿或提起上诉时,暂免缴纳诉讼费、强制执行费。而为保全强制执行而声请假扣押或假处分,得由犯保分会出具保证书代替担保金。
因此,只要被害家属日后提起民事诉讼,犯保协会依法可为家属委请律师提告,亦可出具保证书担保,家属不必提出担保金,犯保协会将协助声请假扣押、假处分,避免对方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