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可领犯罪被害补偿 法务部订4外语版本申请书
外国人可领犯罪被害补偿 法务部订英、泰、越及印尼文4版申请书(法务部提供)
法务部去年修正《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外籍被害人亦可申请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在完成「犯罪被害补偿金申请书」英文版后,再考量在我国持有效居留证之外侨居留人数为前四名印尼、越南、菲律宾及泰国,再翻译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3种语言。这4种外语版申请表单除置于法务部官网外,并已发函通知全国检察机关及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配合外籍申请人需求适时运用。
法务部表示,旧法《犯罪被害人保护法》1998年5月27日制定公布时,当时外国人在台被害采「互惠原则」,直至2011年基于人权保障无国界,为确保在台外国籍与无国籍被害者受到合理及平等之对待,使犯罪被害者人权保障更加周延,删除互惠原则适用,去年修正新法《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外国籍人士在我国因犯罪被害致死亡、重伤或性自主权遭受侵犯,皆可适用。
其中,发生于2022年的马来西亚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士林地检署去年依《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补偿蔡家全额遗属补偿金180万元。本案为《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属获领遗属补偿金案例。
法务部指出,法务部为持续落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决议,积极推动「温暖友善的被害人保护」等司改政策,考量强化民众「司法近用权」,并深化服务在国内的外籍人士,法务部在完成「犯罪被害补偿金申请书」英文版后,考量目前在我国持有效居留证之外侨居留人数,前四名为印尼、越南、菲律宾及泰国,因菲律宾通用语言为英文,再翻译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3种语言。多语版申请表单除置于法务部全球资讯网「犯罪被害人保护专区」(https://reurl.cc/QeDrLZ)外,并已发函通知各检察机关及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配合申请人需求与国籍适时运用。
法务部表示,为协助不幸遭受犯罪被害之在台外国籍人士或其家属能快速了解犯罪被害补偿金之申请流程,并保障其权益,法务部先后办理英文、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之翻译,其中东南亚语部分特别商请长期专为在台湾外籍移民、工作者及学生提供劳动法令、工作相关职能教育训练、就业媒合及其多元资讯等全人关怀服务之「社团法人台湾外籍工作者发展协会」代为翻译。
法务部强调,研拟订定多国语言之补偿金申请书,符合联合国「犯罪与权力滥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则宣言」及欧盟「犯罪被害人权利、支援及保护最低标准指令」精神,是从被害人及其家属之需求出发,实践我人权立国、被害保护无国界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