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马国女大学生命案 犯罪被害人补偿200余万
马国女大生命案,犯罪被害人补偿200多万审议通过。(中时资料库)
长荣大学马国女大生遭杀害,家属跨海提出犯罪被害人补偿。因符合犯罪被害人保护法遗属范围,故桥检同意补偿申请人殡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项目,共约新台币200多万元。
桥头地检署今天上午说明,被害人马来西亚籍女大生是因犯罪行为死亡,且经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依法提起公诉。事后女大生父母依法申请,符合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第6条第1项第1款之遗属范围。检方同意补偿申请人殡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项目,金额共约200多万元。
桥检表示,这件补偿案件在今年3月16日收案后,4月29日经桥头地检署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完毕在案,目前待申请人提供资料,即可完成后续程序,并将补偿金汇款至申请人指定帐户。另外,因为是国家先支付犯罪补偿,所以法条有限额规定。不足部分仍可由被害人遗属对被告要求赔偿。
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生去年10月28日晚间从校园返回宿舍,步行经过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男用绳索勒住颈部并强拉上车,女大生死亡后遗体遭弃置高雄市阿莲区一处山区。
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是当被害事件发生后,常因加害人贫困、家境状况不明或是不知去向,让被害人得不到应有赔偿,对被害人非常不公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照顾弱势被害人生活,催生犯罪被害补偿金制度。(编辑:郭谕儒)11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