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度判死冤狱18年 谢志宏获赔3417万

谢志宏(前左)2019年获释,谢母(前右)前来接他回家,面对冤狱刑事补偿,谢志宏只说「感谢高分院这个判决」。(本报资料照)

22年前卷入台南归仁双尸命案,9度被判死刑的谢志宏,经检方声请再审后,于2019年逆转改判无罪定谳,谢前后关押18年余、共6834天,台南高分院更一审认为谢坐冤狱以每日5000元折算一日,谢可获3417万元刑事补偿金。全案可声请覆审。

以每日5000元计算

谢志宏目前与家人同住,担任美食外送员,每天从凌晨3点多外送到晚上7点,得知可望获得当初声请的3417万刑事补偿金后,他说,「感谢高分院这个判决」,但心情没特别起伏,毕竟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

发生在2000年6月的归仁双尸命案,谢志宏被控与郭俊伟涉及性侵,并刺杀18岁陈姓女子48刀致死,目击的68岁张姓老农也遭杀害灭口,主嫌郭俊伟警讯时紧咬谢志宏为共犯,谢虽曾自白,但后来坚决否认犯案。

2011年更七审,谢遭判死刑定谳;2018年检方提出新事证,声请再审;2019年3月14日谢志宏获判无罪当庭获释,直到2020年5月获判无罪确定。

谢志宏从2000年6月28日被羁押在台南看守所,直到2019年3月14日无罪获释,共羁押6834天,他委由辩护律师声请刑事补偿,以1日折算5000元计算,声请3417万元刑事补偿金。台南高分院认为,谢志宏遭羁押无法迳予归咎警方行为有违法或不当,2020年12月15日决定以1日3500元折算,共2391万9000元。

长期羁押身心艰苦

谢志宏律师涂欣成表示,法院依公务员违法与否及谢所受损害综合考量,决定以1天3500元折算,比例显有失衡,因此向司法院刑事补偿庭声请覆审成功获发回。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合议庭认为,谢志宏原是餐厅学徒,每月给妈妈1万2000元家用,羁押前无前科纪录,却丧失人身自由,家庭失序,期间逢父亲往生,身心艰苦,获释时已39岁,人生长达18年羁押在监,与外在社会脱节,且经历多次被判死刑,面临不知何时执行死刑的恐惧,考量他羁押所受痛苦及名誉减损,改以每日上限5000元折算,决定谢可获3417万元刑事补偿金。若台南高分检未声请覆审,全案将就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