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王前抢回死囚谢志宏!冤狱平反协会差点错过一条命

死囚谢志宏获准再审,冤狱平反协会抢救成功。(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归仁双尸命案遭判死刑的谢志宏,喊冤多年后终于获准再审。协助救援台湾冤狱平反协会指出,本案因共犯郭俊伟的不利陈述,再加上警询笔录自白的问题,救援难度极高。但协会秉持着对死刑案件的重视,为免冤死一条宝贵人命,最后决定救援,也顺利从阎罗王前抢下这条性命

发生在2000年6月24日的台南归仁双尸命案,谢志宏与郭俊伟被控于当天夜游时,郭俊伟拿蝴蝶刀性侵杀害一名女子,又将路过的目击老农杀害。警方逮捕郭俊伟,郭俊伟咬定谢志宏共犯,谢志宏在警局中自白犯案,谢、郭2人遭起诉。从2001年到2010年,最高法院7度发回更审,更七审仍判谢志宏死刑,2011年获最高法院判刑确定。

谈到救援谢志宏的困难点,台湾冤狱平反协会罗士翔指出,第一个是不在场证明的问题。一般被告均能提出不在场证明,但本案中郭俊伟死咬谢志宏均在场,谢志宏虽未动手犯案但确实也在场,因此被警方质疑为什么不报警、不阻止,这也是第一个难以说明的疑点

至于第二个困难在于自白的问题。虽然《刑事诉讼法》现在已经规定讯问被告必须全程录音,但谢志宏在6月28日凌晨零点半被逮捕时,一直到清晨6点所做的第一份自白笔录并未录音。罗士翔表示,这是严重的证物保管瑕疵,毕竟零点到6点这5、6个小时间发生什么事情,没人知道。

另外罗士翔补充,除了第一份自白笔录以外,谢志宏到7月5日(案发12天、被捕后7天)间,还做了4份笔录。奇怪的是,只要在地检署、法院或律师在场时的笔录,谢志宏都不承认犯案;但在警局做的笔录,谢志宏却是自白犯罪。「也不知道当时在警局发生什么事情?」

本案在冤平协会立案时间为2013年4月间,是冤平协会成立时的头两号案件。当时对本案有许多讨论,因本案有许多证据保管瑕疵,再加上当时的理事长罗秉成(目前行政院政务委员)提醒大家这是死刑案件,若不救援,就是失去一条人命。因此在使命感下,协会才决定救援谢志宏,也就是因着这个决定,才能顺利在阎罗王前,抢下这条宝贵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