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0斤到60斤 女子因不孕被虐待致死 男方一家获刑

2021年5月14日,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原审被告人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洋洋之母杨兰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妇联、残联等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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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0斤折磨到60斤!女子因不孕被婆家虐待致死 案件细节曝光

近日

有媒体报道

山东一名23岁女子方某

因不孕遭到婆家“打、冻、饿、禁闭”等

“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

持续时间达半年

于2019年1月31日被

公婆丈夫虐待致死

年仅22岁

方某洋童年与母亲的合影

今年1月22日

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

决定从轻处罚

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后

德州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重审

11月17日

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告诉记者

案件将于本月19日开庭

家属认为此前的刑罚过轻

要求严惩方某洋的公婆及丈夫

给受害人一个公道

婚前体重160斤

去世时仅60多斤

据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称,方某洋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有精神病,方某洋是独生女

“方某洋身体健康,只是有些反应迟钝,以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据三名被告供述,因为方某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使其全家人都很气愤。

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供述:

为儿子娶方某洋,家里前后一共花了13万左右,其中10万元是借的,事发当天从早晨8点30起到下午4点半左右,刘某英就数次指使方某洋干活但被拒,刘某英多次殴打方某洋,直到当天晚上6点半,刘某英赶来对其称“方某洋快不行了,赶紧回家。”

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供述:

2016年农历的11月18日方某洋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疾病。再后来他们发现方某洋无法生育,通过就医检查和打听方庄村的乡亲得知,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后来对方某洋从口头数落演变为饿饭和殴打。刘某英称,张某林喜欢喝酒,自2018年秋天开始,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

方某洋的丈夫张某供述:

“刚开始打方某洋的时候她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她了,她也害怕我们了,就不再反抗了,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其印象中方某洋没有打人骂人、摔东西砸东西及自残行为。

方某洋的表嫂曾表示,结婚前方某洋一米七六的个头,体重160斤到170斤,“据说最后都瘦成一把骨头了,而且身上很多伤痕。”

婚后不允许回娘家

村里不知其被虐待

11月17日,方某洋娘家所在的山东德州禹城市前曹镇方庄村村支部书记方喜军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方某洋嫁到张庄村后,此后一直未回过老家,直到2019年方某洋死后,方某洋婆家才派人过来告诉他们此事。

方喜军说,方某洋父亲去世时,曾想见方某洋一面,但“男方都没让方某洋回来,这是人生中很大的一个遗憾。”

方某洋婚后被殴打、家暴一事,村里是否知情?方喜军说,“不知道,(人家)男方根本不让回家来。”

遭虐待细节曝光

饿肚子、罚站、用木棍抽打

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自2018年7月份以来,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婆婆刘某英、丈夫张某多次对方某洋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

(本案一审判决书)

经鉴定,方某洋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一审判决

公婆因虐待罪获刑,丈夫被判缓刑

今年1月22日,山东禹城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

被告人(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被告人(方某洋的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 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故决定从轻处罚。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张金武律师供图

原审法院程序违法

本月19日将重审

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在接手案件后,认为原审程序违法。

张金武:一审法院未能允许被害人的母亲杨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权利。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申请人及辩护人方某洋的亲属也强烈要求公开审理。

张金武认为,被告人的罪名应当是故意伤害和虐待(致死)两罪。在张金武的帮助下,方某洋家属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诉。

德州中院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张金武律师供图

张金武告诉记者,此案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重审。

此事一经报道

立即引发众怒

不少网友表示

希望二审的时候

法律能还受害者公道!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