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顺拚无罪 冤狱赔偿将创纪录
死刑释宪后,遭押迄今36年的死囚邱和顺与律师力拚无罪获释。(本报资料照片)
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对判死设下8项关卡,37名死囚未来经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后,是否放回社会,引发恐慌。法界研判,司改会等团体「救援」指标、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顺,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强案的模式,因释宪结果获得无罪及刑事补偿。
1987年的陆正撕票案、女保险员柯洪玉兰遭强盗分尸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顺被判死定谳,邱多次提起再审及释宪遭驳回。
宪法法庭今年判决,死刑判决程序要更严谨,包括《刑事诉讼法》、《刑法》、《监狱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共有8项要在2年内完成修法,如杀人案从警询开始就得有律师在场;而邱及其律师,就是主张当年案发后,因没有律师在场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认罪。
依最高检察署死刑因应小组整理宪法法庭判决主文内容与最高检业务有关项目后,认为检察总长研议提起非常上诉的范围,涵盖「防御权、辩护权程序保障」,而邱和顺也符合这些要件。
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审,只会援引宪法法庭判决内容,将邱的死刑判决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而邱的律师就会主张,当年邱被刑求逼供认罪,力拚无罪判决。
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谳判决遭撤销后,其律师会向高院声请,让当年参与侦办陆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证,证明邱遭刑求及不当取供,如果检方无法提出其他证据,遭押36年的邱和顺就可能无罪获释,并可声请刑事补偿。陆正父亲之前就说过,无法接受释宪结果。
法界认为,邱案后续发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强释宪案,获非常上诉机会,徐在2016年获判无罪确定,徐遭羁押5624日获刑事补偿2812万元,邱若也无罪释放,冤狱赔偿金会再创非执行死刑者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