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四度调查邱和顺案 吁蔡英文特赦解除含冤在狱现状

监委高涌诚上午举行记者会。(赵婉淳摄)

羁押至今逾30年的邱和顺,成为我国羁押最久的死刑犯,过去民团曾要求蔡英文总统对其特赦。监委高涌诚今天表示,以监察院的立场认为邱和顺是无辜的,但司法不愿意纠错,呼吁总统行使特赦,作为解套方案,解除邱和顺含冤在狱的现状。

监察院日前通过监委高涌诚所提的调查报告,要求法务部转给台湾高检署有罪确定案件审查会,重启调查,还给死者与被告公道。

邱和顺被控与共犯于1987年11月涉嫌「苗栗县女保险业务员柯洪玉兰分尸案」,并在同年12月「绑架新竹学童陆正案」,事后向家属勒赎100万元交款,但肉票未释回。

邱和顺在1988年遭到羁押,历经法院11次发回,未料23年后最高法院在2011年7月判邱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邱和顺羁押至今超国30年,创下司法纪录。

针对邱和顺案,前监委王清峰在83年,以及前监委李复甸分别在101年、102年各自作成调查报告,监委高涌诚日前接获救援团体陈情,因而立案调查,上午公布调查报告。

高涌诚表示,2011年法院判处邱和顺死刑定谳,侦审程序历经23年,最高法院撤销有罪判决11次,邱和顺羁押至今超过30年,耗费大量司法及社会资源,使司法公信力备受质疑,其主因之一为该案重要证物遗失,导致法院无法以直接或客观证据认定犯罪者,也未能以现代新科技发掘真相。

高涌诚指出,陆正案共犯刑求自白的弃尸地点说法不一,包括宝山乡山上由某桥往河里丢、宝山某处埋掉、崎顶海边走约30公尺处等8类,法院未详实调查共犯自白真实性,即认定「崎顶海边」为弃尸地点。

高涌诚补充,当时台大海洋研究所建议应选择类似天候与潮时,在崎顶海边以追踪浮标方式测试,才具可信力,「尽管法院明显有调查可能,但未做这类调查,显示判决事实有瑕疵」,把最重要物证「陆正尸体」以漂向大海的说词定罪,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另外,高涌诚说,前监委王清峰调查邱和顺案时,虽发生古井童尸命案,但当时因检警未解剖尸体,导致未取得生物迹证,尸体指纹捺印亦有缺失,而无法查明死者姓名、身分,遗失命案现场重要证物哑铃及塑胶绳等检警违失均遭监察院弹劾在案,然因该尸体部分特征如年龄与牙套,确实与陆正大致相符。

高涌诚也在今年4月1日亲赴新竹市殡葬管理所寻找古井童尸案可能埋葬位置,认为应可借由透地雷达设备,确认正确位置,以还原真相;此外,台大法医所函复经过30年白骨化尸体,仍可检验DNA遗传标记以确认身分,因此用现今科学技术找寻古井童尸,并非不可能。

高涌诚说,法务部应鉴于被害人陆正含冤,若寻找到尸体并确认,可告慰死者在天之灵,被告邱和顺羁押迄今已逾30年无法执行,其间遭受单独监禁4年、配戴脚镣18年,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成为我国人权重大污点,因此有重启侦查审理,还原真相之必要。

高涌诚表示,相关调查报告将函送法务部,并转给台湾高等检查署有罪确定案件审查会,希望能查明真相以还给死者与被告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