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顺案证物保管不当 监委自动调查

和顺案,也称陆正案,是台湾司法史上全程羁押期间最长的刑事案件监察委员高涌诚表示,邱和顺涉掳人勒赎等案侦审程序有诸多瑕疵疑点争议成因之一是重要证物疑因不当管理保存而遗失,侦审机关因重要证物保存不善导致案件缠讼多年,冤者受害者皆难昭雪,因此申请自动调查

高涌诚表示,邱和顺案遭最高法院撤销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11次,案件历经23年才确定,而被告遭羁押至今逾30年,是我国及国际间司法史上罕见情事,不但耗费大量司法及社会资源,也使司法公信力备受质疑。

高涌诚指出,司法判决会影响诉讼当事人权益,而犯罪者或被害者遗留生物迹证,透过科学鉴定机制获得的案件讯息,常为法院审理犯罪成立与否关键,近年来我国已有多例因DNA鉴定等科学技术发展而发掘昔日悬案冤案真相。但新科学鉴定方式虽足以推翻原本有罪判决,在欠缺证物妥善保管的情形下,既使日后有重新鉴定或勘验必要时,也因证物遗失或毁损而失去沈冤昭雪可能。

高涌诚说,对于证物遗失或毁损结果,高等法院审理邱和顺案更11审判决认为「证物逸失之不利益,不应由被害人家属承担」,而判决邱和顺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国家机关未尽妥善保管证物,确实不应由被害人及家属承担,但也不应由被告及社会大众承受,此判决疑涉违反无罪推定之原则。究竟现行赃物、证物及检体等保存及管理制度为何?相关机关间移送赃证物程序相关规范是否明确,及有无确实落实执行?都有通盘了解及调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