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国三生割颈命案 监察委员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院。(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新北市学校去年12月发生国三男学生在校遭同学刺杀身亡悲剧,涉持刀行凶的郭姓干哥与惹起事端的林姓干妹,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羁押禁见,少年法庭今判决郭9年、林8年,全案可上诉。监察委员叶大华及苏丽琼指出,郭生转学入该校前曾因他案进入少年观护所,为具有保护管束身分之曝险少年,相关权责机关是否掌握不足及「少年事件处理法」修法后是否未检讨配套等缺失致生憾事,有深入了解必要,已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委员指出,郭生重返校园前,权责机关及学校是否确切掌握郭生保护管束司法处遇情形?另郭生转学后经常缺课、涉入帮派及有带刀上学习惯,且有不稳定就学情形,又郭生与同案被告林生曾于前所学校涉及校园霸凌而转校,该2生就学转衔过程及学校适应情形为何?相关权责机关是否掌握不足有厘明必要。

另外,监察委员也提到,108年大幅翻修之「少年事件处理法」,采取「行政辅导先行,司法为后盾」方针,并将虞犯少年改称为曝险少年,特别强化各县市政府少年辅导委员会扮演曝险少年个案管理与资源连结之角色,为社会安全网之一环。然修法后权责机关是否掌握配套不足等问题,却未积极检讨改进?行政院及司法院于事件发生后陆续召开策进与检讨会议,提出补救方案及进行修法,能否有效改善实务困境及预防悲剧发生?因此申请自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