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核电厂防震能力 三监委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片)

能源危机引外界讨论是否延役核电厂,监委田秋堇、赵永清、蔡崇义今天(11日)指出,许多发展核能应用的国家皆审慎全面体检核能电厂安全性,而台湾位环太平洋火山带上,断层密布地震频繁,根据「地震危害再评估」,核一、二、三厂防震能力堪忧,已启动调查。

田秋堇、赵永清、蔡崇义透过新闻稿表示,2011年3月11日,东京电力公司所属福岛第一核能电厂,因强烈地震及海啸规模均超过其电厂设计基准,而导致严重核子事故,冲击全球。

监委指出,许多发展核能应用的国家皆审慎全面体检核能电厂安全性,并严格检视、修改相关评估、设计及审查管制规范,提出新的管制要求。

监委指出,311福岛核灾后,2015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现为核能安全委员会)要求台电公司针对核电厂进行「地震危害再评估」,执行程序依循美国「地震危害分析资深委员会(Senior Seismic HazardAnalysis Committee,SSHAC)」所订定第3层级(SSHAC Level 3)程序,考量距核一、二、三厂320公里范围内所有可能震源,进行机率式地震危害评估(Probabilistic Seismic Hazard Analysis,PSHA)。

监委指出,「地震危害再评估」估历时超过4年、共花费新台币4.98亿元,提出核一、二、三厂地动加速度值(Peak Ground Acceleration,PGA)分别为0.698g、1.272g、1.384g,远远超过核一、二、三厂建厂当时设计的防震系数,分别是0.3g、0.4g、0.4g,三个核电厂防震能力堪忧。监委指出,对核一、二、三厂防震能力甚表关切及重视,已启动调查。

监委指出,各核电厂安全程度是否足够,无论除役或延役,其后续安全工作为何,是否需要补强,若需补强,所需经费及工期为何,有深究必要,将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