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拉两次女服务生围裙 「摸肚」男客掰:我是要讨冰块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苗栗男子阿发化名)2018年6月间前往当地一间小吃店朋友聚餐,却在用餐过程中伸手抚摸女服务美美(化名)的大腿腹部,接着拉扯围裙。虽然他事后辩称拉围裙是想索讨冰块,并没有任何性骚扰的意图,但台中分院合议庭不采信,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

▲美美认为受到阿发性骚扰,对方甚至还回呛「我不能摸妳哦」。(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事发当天中午12时许阿发和朋友前往小吃店消费,美美上前打算帮忙添加酒精膏,没想到对方却突然伸出左手触摸右下腹至大腿之间的隐私部位,她吓了一跳赶忙后退,接着再度上前想要完成工作,虽然有刻意保持距离,但还是被拉扯围裙,吓得她立即转身离去并报警

阿发挨告后矢口否认伸出咸猪手并辩称,「我当天只是要向美美索讨冰块,餐厅很吵,她没有听到,我才拉她围裙,拉了两次都只有碰到围裙。」辩护律师也认为,事发地点是在餐厅,顾客向服务生索讨冰块是合理的寻常举动,况且从录影画面来看,阿发碰到的部位是腰侧,并非右下腹,假如真的是要性骚扰,依照当时的状况大有机会碰触胸、臀等其他部位。

▲阿发声称只是想跟服务生要冰块。(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

而美美接受侦查时表示,自己平时的工作是负责外场端菜,当时她走到阿发那一桌准备倒酒精膏上菜,对方就突然摸过来,「我吓到责问『为何要摸我』,他回答『我不能摸妳哦』、『我又没有摸妳』,第二次又拉围裙,我就翻脸马上转去服务另一桌,他的举动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调阅店家监视器画面勘验,发现录影画面与美美的证词相符,反而与阿发这一方的说法不一样,况且女方谈论第二次碰触都只提到拉扯围裙,并未刻意渲染夸大,较为可信,男方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没有毛手毛脚,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处阿发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