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喊冤控瑕疵 邱和顺案疑点多
邱和顺被控犯下陆正撕票案、保险业务员柯洪玉兰分尸案,长年遭羁押,前后缠讼23年,历经13次审判,最终在民国100年7月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全案缘于邱和顺被控与共犯在民国76年12月在新竹市掳走在补习班外玩耍的陆正,杀害陆正后弃尸,再向陆正家属勒赎新台币100万元得逞。陆正遗体迄今未寻获。邱和顺等人另被控在同年11月约出柯洪玉兰,向她索讨50万元不成后,将她杀害分尸。
民间司改会、邱和顺的律师团则以检警搜证有瑕疵、证物消失;邱和顺等人遭警方刑求,自白不具任意性等理由喊冤,多次向法院声请再审。
律师团指出,原始录有陆正案歹徒声音的勒赎录音母带已不翼而飞,无法重新鉴定,也从未在法庭提出,法院竟认为警方所做的声纹鉴定有证据能力。
此外,柯洪玉兰陈尸现场附近有一黑色塑胶袋内有杀猪刀、小刀、女鞋等,律师团认为,检警未传唤柯洪玉兰女儿、承办员警作证,未厘清该女鞋是否是柯女所穿,就草率认定黑色塑胶袋和本案无关。1050715